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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述:163电子邮局易手内幕

发表:游客 4/6/2002 12:08:29 AM 访问:494 #1

张静君: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?

在广州市数据分局和飞华公司1999年底工作总结大会上,张静君曾含泪表示:“如果出卖163.net有什么 问题的话,我愿一个人承担所有后果!”此话听起来掷地有声,但依然得不到广东省邮电管理局、广州市电信局、以及数据分 局和飞华公司部分员工的信任,她和另外一位得力助手胡海涛还是突然被解职了(详见昨日本报第2版报道及前期报导)。

在163.net被以5000万元卖掉后,由于媒介得不到管理层的统一口径,也很难把握国内第一次网站转手的 实质意义,因而各自根据一些小道消息将此事炒得沸沸扬扬。在讨论之初,媒介几乎一边倒地歌颂此次交易的种种意义,而到 后来,质疑此次交易的舆论又占了上风。现在回头来看交易后社会各界提出的种种疑问,人们不难明白张静君为何走上了被撤 职之路。

业内人士分析,首先,飞华公司7名董事几乎暗箱操作,出卖163.net,显然引起了上上下下的不满,也招致 外界对此次交易是否合法产生各种猜疑。尤其是作为买方的新飞公司,至今没有露出庐山真面目,令外界有不少理由怀疑16 3.net是“左手转右手”(因为至今没有任何一名记者见过王 本人)而数据分局管理层更有理由怀疑163.net转 手是飞华公司几名董事在利用转手事件为自己谋利(最有说服力的恐怕是163.net刚卖出,张静君就请辞)。因而,组 成调查组后,有关人员就把调查重点放在有没有少数人在交易中获取利益上。虽然,163.net转手前后,飞华公司几名 董事守口如瓶,但仍不免留下蛛丝马迹。而市电信局之所以要在这个时候撤掉张静君和胡海涛的职务,毫无疑问,一个重要的 理由就是要搬开阻碍进一步调查的绊脚石,也给其他未受处分的飞华公司董事一个警示,并非守口如瓶就可以避过检查。

也许张静君就是预想到了这种后果,才会含泪表示“出了问题,我一个人承担。”

丁磊:第二次付款数额保密

当初张静君为了造成163.net转手成功的正面宣传氛围,曾约某报记者深夜长谈,希望将“忍痛出卖163. net”的种种理由放出去,造成内外观点一致的局面。但她万万没有想到两个问题出现了。其一是省、市电信局发现如此重 大的交易竟然没有请示汇报过,作为上级机关,恼怒之情可想而知。另外一个问题是,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出手163.ne t是国有资产流失。这个“大帽子”扣下来,不说张静君承受不了,恐怕省市电信局都承受不了。

随后,围绕着163.net是否国有资产,163.net卖得值不值的讨论就展开了。显然,人们讨论的两个焦 点问题中后一个是前提。因为如果163.net卖得值,是卖了个好价钱,那就不存在资产流失的问题。

一开始,不了解网络世界的人们用传统的眼光来分析163.net转手价格。购入成本119万元,投入400— 600万元,卖出5000万元。扣除其他附属系统和税收,利润也剩3000多万元,不到两年间,飞华公司获得数倍的利 润,也应该心满意足了。然而,这个以传统眼光为基础的分析有两个因素没有考虑:

一、163.net被飞华接手后,系统升级,登记注册的人数一路猛增到180多万。而且163.net多次被 评为全国十大网站之一,也是华南区非常有名气的网络品牌,这种无形资产应该不止区区数千万元。(国外,一个注册登录网 ,就等于给网站4美元的收益)

二、丁磊将163.net转卖给飞华公司,并不止收了119万元。经过是这样的,由于无意或有意的疏忽,丁磊 以119万元卖掉163.net系统后,仍然没有改动域名注册人,这个域名的注册人是丁磊,一直保留到1999年,飞 华公司开始对163.net进行“资本运营”时才发现这个问题,于是飞华公司再次找到丁磊,于1999年7月签订一个 补充合同,支付一笔费用后,才改换注册人,将163.net卖给新飞公司。毫无疑问这笔钱也应计在成本之内。这笔钱是 多少呢?记者昨日拨通了丁磊的电话,表示想了解这笔钱数目是多少。丁磊答称这个不能公开,因为是商业机密,是双方事先 约定的。为什么不能公开,为什么事先有约定?这可能是飞华公司留给人们的又一疑点。

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,随着163.net卖给新飞,飞华各技术骨干也随之去了新飞,这对于飞华来讲,也 是一个不小的代价。此前有人解释,新飞之所以能买163.net,就是有协议技术人才部分会随之过去,也就是说技术人 才转让也作价在5000万里面。根据以往经验,飞华不少技术骨干离开后却成为21cn.com、china.com、 摩托罗拉的骨干力量,其价值不可低估。

我们再看163.net是否国有资产问题,飞华公司的解释是自己是集体企业,卖出买进产品都是自己的权力。这 个说法表面上说得通,但我们从反证的角度,就会发现这种提法较为牵强。首先,飞华的前身是数据分局的门市部,经营传真 机、电话机、打印机之类,并没有独立法人资格。直到1995年单独注册成立公司。50万元注册资金由数据分局职工福利 基金支付,董事会7名董事中,董事长由数据分局局长担任、总经理由数据分局副局长担任,而大部分成员则来自数据分局工 会。公司在此后将业务逐步转向网络数据服务,发展成现在几乎是数据公司替身的飞华公司。从飞华公司的形式、发展历程来 看,其性质显然不完全吻合现在《公司法》规定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条件。作为当时管理部门办的“三产企业”性质本来就难 以确定,当然不能凭一方说集体所有制企业就是集体所有制企业。

其次,飞华公司还有它的特殊性。因为国家政策规定电信业务(除规定的外)不能由非国家电信部门经营,而飞华公 司总是以数据分局代理人出现,从事网络信息服务、网站建设、数据产品销售和承接网络工程销售,若飞华公司没有得到政策 上的扶持,没有这种特殊优势,无疑难有今天的发展。

最后,从法律角度来讲,说飞华与数据分局无关的观点站不住脚。根据飞华公司自己的宣传,广州视窗、163.n et(出售前)的版权所有者是广州电信局。如果要出卖,显然只有电信局有权,而电信局是国有企业。另外,在人事任免上 ,飞华的董事长、总经理均由数据分局局长、副局长兼任,而数据局的人事任免由市电信局任免。根据有关规定,任命董事长 者应该是公司真正股东。如此推论,飞华公司的股东不还是电信局?这次市电信局将张静君、胡海涛撤职不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?

网友:是飞华高层出卖了自己

由于省市电信局对调查163.net转手事件一事一直保持低调,而飞华公司、新飞公司关键人物也一直不肯站出 来公开表态,使得163.net转手事件给人的印象是一波三折,耐人寻味。是谁散播各种消息呢?有网友日前向记者透露 了一个惊人的消息:有关163.net及飞华公司的种种机密均由飞华公司的高层领导传出,而这位高层之所以屡屡自爆内 幕,原因可能在于利益问题!

据网友提供的消息,163.net转手一事从1999年下半年就开始策划,转手中163.net买主的联络、 价钱的确定这些均由飞华公司董事会少数人把握,并且连作为数据分局的顶头上司的广州市电信局也未察觉。但为何到了后来 各种细节都被“爆”了出来,而且各个媒体的说法有的一致,有的又相左呢?其原因就是163.net转手事件中飞华的一 位关键人物对整个事件及董事长有不满,所以虽然飞华所有董事在事后一言不发,但有的人却不断接受传媒采访,表面上替人 挡子弹,暗地里却通过各种途径散发材料透露各种细节,令媒体乐此不彼,频频爆出猛料,大众对163.net转手事件的 了解也越来越全面、清晰。网友分析,有人之所以这样做,是因为眼红。

据介绍,飞华公司近年发展非常迅速,公司由于培养一大批技术人才,而被人称为“网络界的黄埔军校”。从飞华公 司辞职的不少技术人才随后均分别在china.com、21cm.com、chinabid.com以及摩托罗拉公司 担任重要职务。飞华公司一些普通员工在谈到导致技术人员频频出走的原因时,比较集中的一个看法是飞华的管理存在问题, 高层与技术人员、普通员工之间的矛盾较多。在发生163转手这种敏感事件时,自然会引发内部不和的矛盾。

回头综观163转手事件,沸沸扬扬拖了两个多月,事件方方面面的问题都引起人们广泛的讨论。从而使人们对中国 特别是广州的互联网事业的发展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、用法律的准绳去评判互联网产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,这对于广州地 区互联网的发展也许将有一定的益处。现在我们就等待市电信局最后的调查结果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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