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企到河源办农场遇纠纷不断 遭断桥堵路被迫停产

编者评论:对外投资,最怕遇到懂法律又在法院有关系的所谓“中间人”,这类中间人对合作两方都有可能进行恐吓和欺压,对于这类涉嫌人员需要政府作为重要的打黑对象来扫除


专家提醒:到乡村投资最好通过村委会走正规程序

文/图 金羊网记者 陈骁鹏 实习生 林海生

近日记者接到报料称,在河源市东源县灯塔镇下围村的一座桥梁遭人破坏,连接深圳某企业耗资上千万建造的农场路被隔断,该农场被迫停产。记者展开调查发现,背后原因皆是农场主与村民之间未调解好。

记者近日驱车前往农场,路过桥梁时看到,本该从中间连接农场河岸的一段桥没了,河边堆了不少碎石,车辆、行人已无法在上面通行。记者从小路步行进入农场,看到鸡棚已全都荒废,其中不少鸡棚的瓦片已坍塌;蔬菜大棚里也已经杂草丛生。

农场主申先生向记者介绍,2011年,在当地人钟治明的牵线下,他以耕地费用46000元/亩,山地费用为28000元/亩的价格在下围村与村民签订协议,“收购”了37.86亩耕地及59.57亩山地,为期30年,用以建设农场,供应其在深圳的酒楼所需。

2013年年初,申公庭经测量后发现农场面积被钟治明克扣40余亩,便将其告上法庭,与钟治明的土地纠纷后,与村民的纠纷也紧接着暴露。

原来,2011年,与村民签完协议后,农场与桥梁两项工程相继开工,并于2012年上半年正式投入使用。同年,一场大雨过后,附近稻田尽数被淹,村民收成严重受损。

村民大多认为是农场主建桥时没有将桥底铺深导致河流排水不畅,要求农场主出来协商,补偿其亏损,并将此事上报至村委会。记者了解到,这一片的耕地所处低洼地段,河流排水不畅,每逢大雨过后,周边便会出现“水浸稻田”的现象,“但自打桥建成之后,河流上游的稻田也开始出现此类情况,村民便觉得与桥脱不了干系”。下围村妇联主任邓红英说。

村民一口要价200万元,申公庭却认为“不值这么多”,迟迟未出面协商,便不断有人前往农场滋事,并在桥上堵车不让蔬菜运出去。

由于两件纠纷均没能够得到尽快解决,原本一年可产三四批鸡,每批七八千只,同时还源源不断向外供应蔬菜的农场,最终因生产及运输受阻,在2013年被迫停产。

通往农场桥梁遭人破坏

通往农场桥梁遭人破坏

今年5月份,连接农场与205国道,方便货车及行人通行的桥梁也被人以“桥梁挡水”为由强行挖掉,农场遭遇了“断桥毁路”,农场主感到被“驱逐”之意,便四处求说法。

对于这一问题,记者致电下围村村委会,村委会负责人并未给出明确的答复,而是一再向记者强调,“并没有挖桥,只是将河道拓宽了,避免下雨发大水而已”。

邓红英说,2011年申公庭到下围村投资时,收购土地时并未通过村委会,而是钟治明帮忙从村民手中收购而来,建桥一事,村委会也并没有经手办理过。

“若是当时投资农场,修建桥梁的时候能够与村委会加强配合,与村民协商好,或许能够避免现在的矛盾与误会”。邓红英对记者说,“现在情况这样,也只能够希望农场主能够前往村委会协商此事,争取早日解决矛盾,恢复生产”。

截至记者发稿,农场与村民仍未进行相应的协商。

专家建议

投资最好通过正规途径

针对此纠纷,记者采访了综合开发研究院(中国深圳)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,他表示农场之所以会出现此类纠纷,是因为投资者在“获取”土地时并没有通过村委会等正规途径,而是私下与村民签订协议,“这类协议法律效力相对比较低,这样签订协议,从一开始便埋下了隐患”。

宋丁表示,要“获取”土地来投资,首先要了解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,这是规避风险的首要之选;其次要通过村委会等正规途径,经村委会与村民协商完毕之后,再与其签订协议,若协议签订完成后有纠纷发生,也可借助村委会与村民协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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